本想买套二手房安家,不料合同签了、钱付了,房子却“飞”了。近日,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黄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黄某某系贵州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年1月以来,黄某某因沉迷赌博、债务缠身,逐利用客户对其职业身份的信任,虚构二手房房源信息,私下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或协议,骗取十三名购房人购房款共计202.7万元。
2025年1月,白某卫、白某在父子经人介绍找到黄某某购买二手房。黄某某在房主葛某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以18.8万元的价格“出售”,并收取白某在购房首付款8.8万元。此后半年内,黄某某以同样手段先后对11名购房者实施合同诈骗。
2025年3月,王某某经介绍向黄某某购房。黄某某隐瞒其与妻子共有的一套房产已出售给丁某某的事实,于同年3月7日以40.888万元的价格与王某某签订合同,当日收取购房款首付20万元,后又以母亲生病急需用钱为由,额外收取王某某17万元,共计37万元。同月,黄某某以相同手法骗取莫某某购房款34.88万元。
该案由罗甸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5年10月16日移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6年4月,检察机关以黄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房屋交易中务必核实房源真实权属,签订合同前应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避免因“贪省事”“信熟人”而落入诈骗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