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拖欠物业费,欠费业主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被法院直接查封。限从查封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查封的标的物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或作价抵付处理。
物业公司收费人员电话催、上门催、贴公告……这些"软手段",在部分故意欠费业主面前,几乎形同虚设。有人就是吃定了"物业不能把我怎么样",把拖欠物业费当成了一种坏习惯。
但安徽某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物业服务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拒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