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将名下价值440万的房产赠与女儿。办理过户时,他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写明“保留永久居住权”,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居住权登记。老人当时的考虑很简单:房子可以给女儿,但自己必须有一个安身之处。然而,仅仅两个月后,女儿在未告知老人的情况下,将这套房子挂牌出售。对老人而言,这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