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1 去年6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给予二孩家庭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标准2 今年4月30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给予二孩家庭购房总价2%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总价3%补贴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优化市区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相关政策,5月28日,市住建局发布《扬州市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即日起,将进一步做好市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领和发放工作。
1.购房家庭申请人需具有扬州市户籍,其共同生活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
2.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须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应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应为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生育。
3.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时间应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1.购房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给予二孩家庭100元/平方米、三孩及以上家庭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房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购房时间在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给予二孩家庭购房总价2%的补贴,给予三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总价3%的补贴。购房总价以契税认定的成交价为准。
3.购房时间在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申请人可在按面积补贴、按购房总价补贴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可享受一次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每套房均可享受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申请人应在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指定单位办理申领业务,并根据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签署《授权委托书》确定领款人。
申请材料包括:
①生育证明材料: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屋产权证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非购房发票)。
③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及具体的开户行信息。
2.受理审核。属地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核定购房补贴发放金额;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须按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申请。
3.补贴发放。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属地住建部门经相关报批程序后,及时按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