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抵押、被强制执行,也能保住。
房子被过户给他人、办理了银行抵押,法院就一定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吗?
司法案例给到的答案
基本案情
一对老夫妇没有亲生子女,只有一名养子。老爷爷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养子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且办理了公证,老爷爷的所有遗产,全部由老奶奶继承。
之后老奶奶立下遗嘱:自己名下所有房产、存款,全部由孙子继承。
老奶奶去世后,养子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私自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又将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没有支付任何购房款,但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随后,第三人用这套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因为无力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法院准备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孙子依据老奶奶的合法遗嘱,提出异议,要求停止执行房屋。
最终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房屋权益归孙子所有。
裁判观点:
第一,房屋后手买家没有支付购房款,不构成合法有效的交易,不属于法律上的善意取得,不能合法拥有房屋。
第二,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没有尽到实地审查义务。房屋一直由孙子长期居住使用,银行未核实房屋实际居住人和真实权属情况,存在过错,其债权不等对抗孙子的所有权。
结论:
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被过户或抵押,不代表权属就无法更改。
(本文案例已做脱敏、简化处理,旨在普法,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类似情况,请关注公众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