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与解约类:业委会签约、解聘物业法定要件
7. 未成立业委会小区,居委会依规代签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有效
裁判规则:
小区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在属地街道、乡镇政府指导监督下,居民委员会可代行业委会职权选聘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束小区全部业主,业主不能以签约主体是居委会为由拒付物业费。
【参考案号:(2022)粤07民终3418号】
8. 解聘物业公司必须满足业主“双过半”表决要求
裁判规则:
业主共同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公司,法定表决条件为:专有面积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业主户数占总人数过半数双同意,未达法定表决比例的解聘决议无效。
【参考案号:(2021)吉2404民初1036号】
9. 业委会逾期未换届、未备案,不丧失诉讼主体资格。
裁判规则:
【参考案号:(2022)闽民再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