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继母依旧有权继承
很多人存在误区:婚前财产 = 再婚配偶不能继承。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方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当本人去世后,该财产会全部纳入遗产范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再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利。
本案中,父亲的婚前房产、婚后房产都属于遗产。爷爷奶奶早已过世,最终遗产由儿子、女儿、继母三方共同继承,三人享有平等的分配份额。简单来讲,哪怕是父亲再婚前就拥有的房子,继母依然可以依法分割。
婚后共同房产,子女可正常继承
父亲与继母婚后共同修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归继母所有,剩余一半作为父亲的遗产,依旧由兄妹、继母三人共同分割,子女完全可以主张相应份额。
重点:嫂子没有遗产继承权
这是很多家庭容易混淆的一点。
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仅限于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本案中,即便嫂子对遗产分割存在异议、心里不服,从法律层面也无权主张分割房产。遗产分配只和儿子、女儿、继母相关,嫂子的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