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购房产发生的契税,属于取得固定资产产生的相关税费,应当计入房产入账成本。因此,企业为购置商业房产缴纳的契税,必须并入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补充其他房产原值通用组成规则:
房产原值包含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土地开发成本等全部地价。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以此核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依附于房屋主体、无法随意移动的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设备等附属设施,无论会计是否单独核算,均需计入房产原值。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按规定折算应税房产原值;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需和地上房产合并统一计税。
房产原值因补缴契税发生增加,属于税源信息重大变动。根据财产和行为税管理相关规定,纳税人需及时在电子税务局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更新房产原值数据,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因缴纳契税导致房产原值调增的,自缴纳契税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无需向前补缴往期税款。
若企业购置房产时未及时核算契税、漏填房产原值,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要求企业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值,并依法依规处理。
转自:武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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