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梳理,将争议焦点锁定在2010年那份关键的手写决定上。为证明孟俪已实际履行协议,律师们不辞辛劳,协助她搜集了跨越多年的银行取款凭证、房款收据等证据。同时,律师还积极寻找并申请多位证人出庭,以证明孟俪、孟昌对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以及长期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
前期的准备工作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孟俪、孟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孟颖称,涉案房产登记在孟祥运一人名下,并非家庭共有财产,不存在“分家”基础。该决定的性质不明,且孟俪、孟昌在14年后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请,按法定继承处理房产。
孟辉提交书面意见称,孟祥运对该房屋只有一半有处置权,母亲的那一半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冠领律师指出,被继承人孟祥运手写的《决定》并非简单的遗嘱,而是其本人与两位子女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家庭协议”。该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其中孟俪早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履行多年,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相互配合办理过户。各方未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遂应以孟昌首次主张权利的时间,即2024年9月25日起算诉讼时效。
同时,冠领律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指出孟昌并未向孟祥运支付房款,上述房款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四姐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