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房产>一广东商人借款不还,执行过程中转移房产拒执罪控告难,昆明执行律师王汉政寻找突破口另案起诉其妻子

一广东商人借款不还,执行过程中转移房产拒执罪控告难,昆明执行律师王汉政寻找突破口另案起诉其妻子

  • 2026-10-13 04:15:54
一广东商人借款不还,执行过程中转移房产拒执罪控告难,昆明执行律师王汉政寻找突破口另案起诉其妻子

8月初执行律师王汉政接手了一个民间借贷的执行案,该案在昆明官渡区执行。

当事人2018年就打赢了官司,49万多本金加利息,二审也维持了。

2019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当天就把对方名下的房子车子都报上去了。

结果35天后,房子被卖了。

215万,全部进了被执行人妻子的账户。被执行人本人名下清零,人也失联了。

当事人60多岁,跑了很多地方,事情一直卡着。找到我们的时候,材料堆了厚厚一摞,执行裁定书、房产过户记录、银行流水,都有。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卖房款转给了妻子,债务人自己没拿。现在债务人跑了,他老婆手里攥着那笔钱,能不能让她拿出来还债?

当事人之前尝试过追究拒执罪。

2019年11月写了刑事自诉状交到法院,但实践中立案门槛很高,拒执罪还是很难。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折腾了很久,没有任何进展。

这条路暂时走不通,得换方向。

看了一遍材料,有个突破口

梳理材料的时候注意到一个细节。

那套房子虽然是被执行人的名字,但购买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民法典第1062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款里,有一半也就应该算作被执行人的份额。

这笔钱被执行人本人没拿,一分没拿,全在他妻子手里。

而且从2019年9月到现在,被执行人从来没向他妻子主张过要回这笔钱。人跑了,也没提过这事。

民法典第535条对这个情况有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简单说,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被执行人的妻子,要求她拿出来还债。

这个方向跟追究拒执罪的思路完全不同。

拒执罪走的是刑事责任路径,需要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或法院自诉立案,门槛高、周期长。

代位权诉讼走的是民事路径,证据有了,法律要件满足,法院就可以受理。

几个时间点排在一起看,有问题

把时间线拉出来,有些东西是清楚的。

2019年8月,执行立案,当事人报了财产清单。

2019年9月,房子过户给第三方。

同日,房款全部转进妻子账户。

中间隔了35天。被执行人当时已经收到执行通知,知道自己被强制执行了。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处置名下唯一的大额资产,钱全部转给配偶,自己名下清零,然后人消失。

正常的商业交易不会这么赶,这个节奏不是巧合。

对于他妻子来说,接收全部房款的时候,对丈夫欠债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不可能不知情。夫妻之间的信息互通是基本事实,法院的执行通知寄到家里,她作为配偶没有理由说不知道。

代位权诉讼的四个要件

这个案子的代位权能不能成立,关键看四个条件。

债权合法有效。有判决书,一审二审都有,这个没有争议。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2019年9月房子就卖了,钱当时就进了妻子账户,返还请求权早到期了。

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实现。被执行人名下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拿不到钱,这是客观事实。

代位权成立的可能性比较大。

给当事人分析了一下情况

这个案子的难点不在法律适用,在证据和执行效果。

法律路径是通的,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要件都能满足。但起诉只是开始,关键是执行层面能不能追到钱。房款转入妻子账户后,这笔钱还在不在,中间有没有被转移,目前还不清楚。如果钱已经被花掉或者再次转移了,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新的执行困难。

但比起继续等待执行法官找到失联的被执行人,这条路径至少是主动的。

委托人反映,其配偶名下是有一套商品房的,但是现在离婚了。

总结和思考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如果2018年拿到判决后就申请保全那套房子,2019年9月的过户根本办不了。当时没做保全,给了被执行人处置资产的时间窗口。

很多民间借贷案件都存在同样的问题。

官司赢了,但执行环节被动了。起诉前的财产调查和保全措施,比判决本身还重要。

拒执罪刑事程序在实务中的启动难度很大,公安和法院之间存在衔接问题,当事人往往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却始终立不了案。这种情况下民事代位权诉讼是更务实的选项。

另外,夫妻共同财产中债务人份额的追索,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行的。被执行人把钱转到配偶名下不等于安全着陆,法律上有对应的救济途径。

这个案子目前还在推进中。王汉政律师材料基本准备齐全,下周将赶赴广东湛江立案。

执行办案律师王汉政 云南勤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写字楼A座37楼 15887282579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