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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二手房过户费用主要由税费和其他杂费两部分组成

  • 2026-09-08 16:04:44
广州市二手房过户费用主要由税费和其他杂费两部分组成

广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

广州市二手房过户费用主要由税费和其他杂费两部分组成。税费按交易双方及房屋实际情况(如面积、持有年限、是否满五唯一等)进行差异化计算,其他杂费为固定或按比例收取的行政及中介费用。以下为2026年广州市二手房过户费用明细表及计费标准:
一、 买方税费(核心费用)
1. 契税(必交)
· 计费基数:按网签价与指导价(或评估价)的较高者计算。
· 计费标准(按购房套数及面积划分,2024年12月起广州执行140㎡为面积分界标准):
· 首套房:140㎡及以下按1%计;140㎡以上按1.5%计。
· 二套房:140㎡及以下按1%计;140㎡以上按2%计。
· 三套及以上:不论面积,按3%计。
· 非住宅/公司购房:按3%计。2. 其他买方税费(小额)
·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由买方承担。
· 印花税:个人住宅暂免;非住宅按计税金额的0.025%计。
· 评估费(如需贷款):按评估价的0.1%–0.5%计,由买方承担。
二、 卖方税费
1. 增值税及附加(原增值税,2026年1月起新政为3.18%)
· 计费基数:按网签价(或核定价)计算。
· 计费标准:房产证满2年免征;不满2年按3%计。
2. 个人所得税
· 计费标准:满五唯一(房产证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 非满五唯一:按全额1%(核定征收,广州主流)或差额20%((网签价-原值-合理费用)×20%,若差额小于1%时,按1%计)计。
3. 原发票价高于现有地税核价——免征。
三、 其他杂费(按实际发生或协商收取)
1. 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价的1%–3%计,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
2. 买家需贷款的:按揭服务费(0.8%-1%)买方承担。
3.业主需垫资赎楼或担保赎楼的:垫资费正常件1.5%,担保费通常0.8%-1%。
2026年最新房产交易政策,实际费用可能因房屋具体情况、税务部门核定及银行要求有所浮动,最终以办理过户时税务及登记部门的实际核算为准。

广东,2小时前,2026年8月25日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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