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17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旨在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激活市场流动性。
新政核心调整为税率与免征条件的变化: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3%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前为5%);满2年及以上的住房,直接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已同步执行该免征标准)。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住房为例,若持有不足2年出售,原政策需缴5万元增值税(5%×100万),新政下仅需3万元(3%×100万),直接节省2万元,降幅达40%;若持有满2年,则无需缴纳这笔税费。
新政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2026年1月1日前未申报缴纳的税款,若符合新政条件可回溯适用,为存量交易提供了灵活处理空间,减少政策调整的短期冲击。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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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