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脉络来看,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024年末增值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北上广深在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后(一线城市接连取消了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增值税征收方式与其他城市一致,即满2年以上(含2年)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按全额计算增值税,但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增值税仍按5%征收率进行计算。
在此背景下,中指院分析师表示,宏观层面,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中央财办解读时明确了具体举措,提出“从供需两端发力稳市场”“需求端要采取更多针对性措施,充分释放居民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近期北京率先优化住房限制性措施,在清理住房消费不合理限制措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本次政策直接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利于降低换房成本,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促进市场活跃度提升。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不满2年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短期内会加大市场供给量,对老旧二手住房或形成新的销售压力。”上述分析师称。
在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看来,房地产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叠加各地优化契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形成了有利于住房消费的税费政策环境。诸多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有望促进预期向好,增强购房者信心。“市场交易趋于活跃,不仅有助于去库存,也将对稳定楼市产生积极影响。”
信息来源
财联社记者 王海春责编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