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伍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伍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作出(2025)黔06破申30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省铜仁市伍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寰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6破申3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伍寰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伍寰公司预重整,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伍寰公司债权申报期限为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现场申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与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申报。
未在前述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债权人会议成员。
二、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两种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1.现场申报。如债权人拟采取现场申报的,应当提前与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预约,避免扎堆申报。申报时应携带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登记申报。
现场申报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楼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铜仁市碧江区伍寰公司项目售楼部(万达广场伍寰店)。
联系人:汪律师、 李律师
联系电话:13027890539(铜仁)、15519090185(贵阳)
2.邮寄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使用EMS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楼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汪律师、 李律师
联系电话:13027890539(铜仁)、15519090185(贵阳)
邮编:550081
三、临时债权人会议
如需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待临时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确定后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会议召开方式同意书》。债权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链接方式或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文书模板,如实填写后签章、捺印提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债权、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2.如经预重整,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伍寰公司破产重整的,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再重复申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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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华昌 |审核:马力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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