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作出(2025)苏 0582 破 62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张家港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 “华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出具(2025)苏 0582 破 62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负责该企业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经执行局执行调查,华盛公司名下部分房屋和车位实际已出售但尚未完成过户。管理人接管后,通过业主申报、走访摸排、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参考法院生效判决等方式,审查确定第一批拟房产过户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房产、业主、交易过程等事项有异议,需于公示期内联系管理人并提交异议书及相应证据材料(附件:异议书),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 5 日内予以回复。
公示期间,存在需支付余款未支付、异议人异议成立、异议需进一步核查等情形的,相关房产将从公示名单中撤下并暂缓过户;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且经管理人核查无误的房产,管理人将在公示期后择期(最迟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通讯方式:吴益祥律师,联系电话15068292628,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265 号现代传媒大厦 21 楼
法院监督电话:0512-56967233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华盛大厦房产过户的名单公示(第一批)》、《华盛置业房产(含车位)过户登记申报通知》、《拟过户名单-华盛大厦(第一批)》、《张家港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房产过户公示异议书》、《华盛置业房产过户登记申报表》
张家港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