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讲到,刘某经过两轮诉讼,终于拿到判决:房子归她,王某等人必须配合过户。就在她以为尘埃落定时,另一场更棘手的诉讼来了——她的前夫张某,在离婚十年后,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标直指这套房子和另一套房产。
本案(即张某诉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正是由我代理原告张某一方。 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次对“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典型追索。
有微信好友咨询我:我和前夫离婚时没分割清楚房产,现在过去很多年了,他突然起诉要分,法院还会管吗?婚内借别人名字买的房,他也有份?
这个问题非常典型!
可以说,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那些在离婚时被暂时搁置或口头约定的房产,就是埋在未来的地雷。时间不会让地雷失效,只会让它被遗忘,等踩上去时,杀伤力依旧。
其实,通过对法律和财产性质的分析,也能得出上述结论。
你想想,法律保护财产权利,这个权利不会因为你们离婚了、不提了,就自动消失。只要在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权益,没有经过合法分割,它就一直是待分割的状态。一方随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主张。
所以,“离婚时一笔勾销”只是情感上的愿望,在法律上,必须要有分割完毕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