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常见法律问题(核心实操版)
聚焦交易全流程高频法律风险,附关键处理要点,均为可落地的实务指引:
一、签约前:主体与房源核心核查
1. 产权人身份不符:非登记产权人签约(如配偶、子女代签),无公证授权委托书的,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共有的房产(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需全体共有人签字,否则买受人可能无法过户。
2. 房源权利瑕疵:核查房产证/不动产证,确认无抵押、查封、居住权、租赁备案;若有抵押,需约定解押时间、解押资金来源(卖方自筹/买方首付款),避免过户受阻。
3. “学区房”“户口”承诺:口头承诺无效,需在合同中明确学区名额未使用、户口迁出时间,并约定高额违约金(如逾期迁出按日赔付总房款0.1%)。
二、签约中:合同条款核心陷阱
1. 定金与订金混淆:“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违约双倍返还,买方违约不退);“订金”仅为预付款,违约可要求返还,需明确标注并写清适用情形。
2. 房款支付与过户节点:避免“一次性付清房款再过户”,建议约定分节点支付(定金→首付款(资金监管)→尾款),过户完成后再释放首付款,尾款可留5%-10%待物业交割后支付。
3. 违约金与解约条款:明确双方违约情形(如卖方逾期过户、买方逾期付款)及对应违约金比例(建议总房款20%以内,法院可支持);约定解约条件(如逾期超30日可单方解约,且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
4. 房屋附属设施与装修:明确家具、家电、固定装修(如橱柜、吊顶)是否包含在房款内,列详细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交房时卖方拆除。
三、交易中:过户与资金监管
1. 未做资金监管的风险:买方直接打款给卖方,若卖方债务问题导致房产被查封,买方“钱房两空”;二手房交易必须走资金监管(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管),仅监管机构可按约定划转房款。
2. 满五唯一等税费约定:明确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承担方,避免卖方以“满五唯一”诱签合同,后因实际不符产生额外税费纠纷,需在合同中写清“若税费与约定不符,由责任方承担”。
四、交房后:物业交割与隐性问题
1. 水电气暖及物业欠费:交房时需共同到水、电、气、物业部门核查欠费情况,卖方结清后再办理过户,合同约定“若有未结清欠费,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从尾款中抵扣”。
2. 房屋质量隐性问题:签约前需实地查验房屋,若卖方隐瞒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漏水、渗水等重大质量问题,买方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但轻微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 若签约前已明知,法院一般不支持解约。
3. 租赁权对抗所有权:“买卖不破租赁”,若房产有未到期租赁合同,买方需确认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需承租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否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方无法立即入住。
五、特殊情形:法拍房、限售房、按揭房
1. 法拍房:需提前核查是否有多重抵押、占用、欠费,法拍房一般“不交吉”(即有租户/原房主占用),且税费由买方承担(可能包含卖方的增值税、个税),竞拍前需做详细尽调。
2. 限售房:未满足当地限售政策(如满2年/满5年方可交易)的房产,签订的合同虽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需约定“限售期满后再办理过户,卖方不得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 卖方按揭未还清:若卖方需用买方首付款解押,需在合同中明确解押流程、时间,并约定“解押后7日内办理网签及过户”,同时核查解押后房产是否无其他权利瑕疵。
六、维权核心要点
1. 证据留存:全程保存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看房视频、物业交割清单等,所有口头承诺需让卖方补书面确认。
2. 诉讼/仲裁选择: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新乡本地交易建议约定新乡市辖区人民法院管辖(仲裁需双方一致约定,且一裁终局,灵活性低)。
3. 律师费承担: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可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