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买了二手房,前业主欠的物业费我有义务补交吗?
小编:不用交,这债不跟房走。
物业费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债务,谁住谁交,不会因为房子卖了就转移给新业主,《民法典》第944条规定得很清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约定,前业主欠的钱是他个人的债务,跟你没关系。
但实际操作中,有些物业会拿这个事儿卡你办理入住手续或者过户手续,说实话这是违规的,物业无权因为前业主欠费就拒绝为你提供服务,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前业主在买卖合同里把欠费结清,或者直接投诉到住建部门。
建议你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专门加一条约定:前业主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卖方自行结清,避免后续扯皮,如果物业强行要求你代缴,可以拒绝并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12345热线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