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中,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婚前房产,是高频争议点。不少人误以为继子女天然享有继承权,或直接被排除在外,实则法律有明确界定。只要满足两个核心条件,继子女便可合法继承继父母的婚前房产,关键在于“扶养关系”与“无遗嘱排除”。
第一个核心条件: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合法扶养关系。《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是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实务中认定扶养关系,主要看两种情形:一是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如承担生活、教育费用,长期共同生活照料;二是成年继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如支付赡养费、照料日常起居。需注意,仅存在继父母子女名分而无实际扶养行为,无法形成拟制血亲,不享有继承权。
第二个核心条件:继父母未通过遗嘱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继父母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明确将婚前房产留给他人,即便双方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也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若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继子女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父母的婚生子女、配偶、父母共同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的继承范围也有明确的限定。继子女仅能继承继父母的个人合法遗产,包括继父母婚前财产、婚后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份额等。
在实务中,涉及再婚家庭继承纠纷的,需要明确抚养关系、厘清亲属关系边界,提前做好规划,保障各主体合法权益,也维护家庭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