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笃定,郑州一手房市场,将迎来一波利好。而二手房市场则是利空。
为啥这么说,因为郑州市印发了贴合郑州市实际、更具实操性细化标准的《郑州市居住权登记标准化操作规范(试行)》,由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
法律界人士和媒体,把居住权解读为,虽然房子产权是你的,但是隔壁老王可以住,小保姆小芳可以住,偏偏你不能住。
真的这么奇葩、魔幻么?是的。
《民法典》第 366-371 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制度。
居住权的主要应用场景是老年人 "以房养老"(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同时设立自己的居住权)。
这对老年人绝对友好,彻底干掉那些拿着老娘的房子,娶了娇妻,赶走老娘的王八蛋了。
另一个应用场景式是夫妻双方离婚析产,约定房子归属同时给另一方设定居住权、遗嘱设立保障配偶或特定人居住权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设立的核心是登记生效,也就是说,郑州的居住权制度已经生效。
全国第一宗居住权登记,发生在福建龙岩,时间是2021 年1 月。
截至2025 年底,全国已有2200 多个市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其中绝大多数都已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
回到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为啥说利好一手房?利差二手房?
道理很简单,房东在卖房前,完全可以把房子居住权给老娘和小保姆。
在商业用房交易时,就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矩,住宅当然可以买卖不破租赁,不破居住。这也是国际惯例。
更会有房东,在还不了银行贷款时,把房子给子女设立居住权。
今后,大家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增加调查环节。
同时,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居住权披露条款”,明确卖方未如实告知的违约责任。
另外还要约定“居住权处理方案”,最好让卖方在过户前注销居住权,或预留 “尾款保障”作为居住权风险保证金,过户后无纠纷再支付。
如发现未披露居住权可起诉撤销合同并索赔;已过户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了,对二手房租赁市场,不会有影响。反倒会催化保障型住房创新。
国有平台名下的廉租房、公租房可通过居住权制度改造,明确保障期限与权利边界,降低管理成本。
总体而言,居住权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结构性、长期性的,短期带来交易流程复杂化、带权房产贬值等挑战。
长期则能推动租购同权,推动住房回归“居住为本”的本质,促进房地产市场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相信郑州设立居住权制度后,很多人出于买二手房或法拍房时,会有居住权方面的法律纠纷,进一步倒逼更多人买房时,选择一手新房。
大家说,这是不是会倒逼一手房交易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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