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住户:(人户一致、房产占额51%及以上、有房产证明)
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占有房屋份额51%及以上产权人),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二手房住户:(人户一致、房产占额51%及以上、有房产证明、学位未被占用)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非一手房(占有房屋份额51%及以上产权人),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一5年级(以当年招生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随祖辈房产入学:(人户一致、父母无房产、祖辈完全拥有房产且有房产证明、学位未被占用)
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地址(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一5年级(以当年招生报名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
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地段对口的公办小学按上述条件依次安排录取户籍新生(同类条件则按收楼、入户等时间排序);学位满员,余下新生列入统筹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