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的陈老汉,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一辈子守着农村的老宅,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儿子长大。大儿子陈大,留在村里,和陈老汉一起务农,照料老人的生活;小儿子陈小,考上大学,在城里安家,很少回来。
陈老汉的老伴走得早,陈大一直陪着父亲,养老送终。陈老汉去世前,拉着陈大的手说:“老宅是你的,你好好守着。” 可这句话,没有变成书面遗嘱。
陈老汉去世后,陈小突然回来,要求平分老宅。陈大拿出村里的证明、邻居的证言,证明自己尽了全部赡养义务,可陈小却说:“法律规定,我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农村老宅的产权,本就没有房产证,加上没有遗嘱,纠纷更是难解难分。法院审理后,考虑到陈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老宅一直由陈大居住使用,判决陈大继承 70%,陈小继承 30%。
陈大说:“爸一辈子的心愿,就是把老宅留给我。可因为没有遗嘱,我还是要分给弟弟一部分。”
在农村,很多老人觉得,“口头遗嘱” 就够了,却不知道,口头遗嘱的效力,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有效的书面遗嘱,哪怕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依然能分到遗产。
陈老汉的教训,值得所有老人警醒。提前订立遗嘱,明确农村老宅的归属,才能避免子女争产,让自己的心愿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