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zos提供的证据描述了一副系统的图,揭露了顾俊刚是如何把温哥华的房产当做商品来买卖的。第一步:

顾俊刚以高额利息为诱,从中国客户那里得到一笔钱,用做买房首付!
第二步:

顾俊刚用客户的财产信息向加拿大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第三步:

顾俊刚用首付和贷款买房,买来的房产在客户的名下,而顾俊才是"实际受益人"。
根据他和客户的合同,客户全权委托他处理自己名下的房产。
顾俊刚和客户签合同的时候,规定顾客会得到本金和固定的利息,比如15%的回报。
然而每卖出一栋房子,他赚取的差价远比本金的15%多。第四步:

升值后,房子被转卖,顾俊刚把客户本金+利息还回去,自己空手套白狼获得剩余高额利润。
仅今年一年,他就做成了5笔生意,没花自己一分钱,卖出总值至少500万的房产。其中一处房产三年都空着,而温哥华还有好多人根本找不到住处。顾俊刚在过去5年里,不仅至少转手36处房子,而且几乎没有交过税。
原因:
1、房产都在客户名下,卖房时他以"自住房"(principlal residence)的名义申请免税额度,虽然这些房子都无人居住
加拿大法律规定,自住房的购买者必须实际住在房子内,买的房子也不能在当年卖出 ,否则卖房收益要作为商业收益纳税。然而,"必须实际居住"很难查明,所以这类逃税行为相当普遍,是现行制度的一个巨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