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标的为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2处房产出租标的2:曙光雅苑1幢商102、商102中、商102上、商103、商104,权利人为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标的租金底价、面积、租期均详见公告,出租标的无免租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按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照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为租赁状态,标的1已成交;标的2原租期至2026年4月8日。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2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洗浴行业,标的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在申请登记竞买时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结构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8、现场勘查联系人:牛主任,联系电话:18154114281。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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