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21年发布的第29号公告、财税〔2009〕78号文件、财税〔2016〕36号附件3来编写的,并且核心的税费规则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执行的,但是各地在经办流程方面存在着些许不同点。
在婚姻处于存续状态期间,众多家庭会由于财产的安排的缘由,有办理夫妻之间房产更名的需求。
有很多人错误地觉得房产过户就需要缴纳几万元的税费,所以一直不敢去办理,也有一些人盲目相信所谓的省钱妙招结果反倒掉进了陷阱。
实际上,针对夫妻之间房产权属的变更情况,国家有着明确的免税政策,四大核心税种都有减免,因此今天就把婚内房产过户的税费规则、办理要求以及常见的误区一次性给大家说清楚。
在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的时候,夫妻双方对房屋权属变更,不管是加上名字、减去名字、把名字更改为一方名下,或者调整产权的份额,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全都不用缴纳,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不动产登记工本费,不存在其他大额的税费支出情况。
这是国家针对家庭内部财产调整所设定的专属优惠政策,而且也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法定规定。
具体到不同的各个税种,官方所发布的文件都存在明确的免税相关依据。
在契税这个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清晰明确地规定,在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的时候,同时夫妻彼此之间变更土地的权属情况,是可以免征契税的。
也就是说,不管这套房子是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婚后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只如果在婚内夫妻相互之间更名的情况,都是全额免征契税的(我们国家契税法定的税率是3%到5%,在日常房产交易当中1%到3%是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的优惠税率)。
这可是房产过户里占比最大的那一笔费用。
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发布的财税〔2009〕78号文件来看,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把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配偶的时候,对于当事的双方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不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去缴纳20%的差额个税。
在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里,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的过渡政策,再加上涉及家庭财产分割时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免征增值税的,其中夫妻之间的权属变更情况也包含在免征范围内。
而且土地增值税也是不用收取的,依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房产无偿赠送给配偶等直系亲属的情况,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之内,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税费。
办理夫妻间房产过户时所需的材料与流程不存在复杂的情况,并且夫妻双方要一同携带自身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一道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去提交相关申请。有一些地区能够支持线上预约来办理业务,可以提前借助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预约相应的号源,减少在现场等待的时间。
当窗口接收办理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去核查身份,还有婚姻关系,加之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表,完成税费减免的核定,在缴纳了登记的工本费之后就等着领取证件了。且住宅类型的不动产登记费用在全国是统一标准的,每件是80元,非住宅类型的每件是550元,不存在别的行政方面的收费。
整个办理的周期一般是在3到7个工作日,有部分地区支持当场办理,能够马上拿到证件。
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情况要格外留意,那就是房屋还存在未结清贷款的这种情况。
如果房产处于被抵押的状态,按道理来讲要先把贷款结清、把抵押解除,才能去办理产权变更的手续。
有一部分银行是支持办理婚内加名或者更名这类抵押变更业务的,也就是在不把贷款结清的前提之下,同步变更抵押人和产权人,但要让银行出具同意变更的证明。具体能不能办理要根据贷款银行的政策来定。
所以建议那些有贷款的房屋,最好在把贷款结清之后去办理夫妻之间的过户手续,这样流程流程会更加顺畅。
有不少人也会关注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的税费,现在在这里把相关情况一起解释清楚。
当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来分割他们的共同财产时,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离婚析产情况,同样能够享受到免税的相关待遇。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29号公告,夫妻因为离婚而分割共同财产导致土地、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契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也一样不用缴纳。
只需要缴纳登记的工本费就行,这就是说,不管是婚内进行房产过户还是离婚时析产,都属于家庭财产分割的范畴,不会产生高额的税费,再加上没必要为了节省税费而去选择不正确的过户方式。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几个常见的容易出错的地方。
有一些人会觉得通过买卖过户会更划算些,实际上夫妻之间买卖过户时虽然能够按照比较低的价格来网签,还是会产生契税、个税等相关费用,这远远没有直接通过婚内变更的成本低。
还有人会担心加上名字之后房子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这是正确的,婚内加名在法律上被看作是赠与行为,在完成登记之后房屋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在办理之前应该好好考虑财产方面的安排。
还有一些人会委托中介去办理所谓的夫妻过户避税的事情,实际上这本身就是法定的免税项目,不需要额外花钱去找代办,双方本人到场就可以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