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1】自书遗嘱(最常用,但最容易出错)
要求:全文亲笔手写 + 签名 + 注明年月日
常见问题:
• 打印后签字 → 无效,必须全文手写
• 只写名字没写日期 → 无效
• 涂改处没有签名确认 → 涂改部分无效
• 精神状态受质疑 → 可能被认定无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形式2】代书遗嘱(适合不会写字或身体不便的老人)
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 由其中一人代书 + 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全部签名 + 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资格: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常见问题:
• 见证人是亲戚或邻居 → 可能因"有利害关系"被认定无效
• 只有一个人见证 → 无效
• 遗嘱人没亲自签名,只按手印 → 有风险,建议签名+按手印双保险
【形式3】打印遗嘱(《民法典》新增)
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 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 + 注明年月日
注意:必须每一页都签名,缺一页签名,该页无效
【形式4】录音录像遗嘱(适合危急情况或特殊人群)
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 注明年月日
注意:视频必须清晰记录遗嘱人完整表达意愿的过程,见证人要在视频中出镜并说明身份
【形式5】公证遗嘱(最稳妥,但费用最高)
要求: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员全程见证并出具公证书
优点:效力最高,被推翻的概率极低,可直接用于房产过户
缺点:需预约、需费用(约几百到几千元)、遗嘱人需亲自到场
注意:《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但仍然是可信度最高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