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原配认为配偶向婚外子女转移的财产可全额追回。但司法审判不止评判道德过错,还会结合财产来源、子女权益、原配知情情况与维权是否及时综合判定。
💭案例:婚内购房赠与婚外子女引发财产纠纷
🔸魏女士与袁先生结婚后,袁先生与婚外女性生下祁某。后袁先生购置上海嘉定一套房,登记曾经历袁先生与祁某共有,袁先生与祁某各一半,最后变更为魏女士与祁某各一半。魏女士起诉要求确认袁先生对祁某的赠与无效,并要求祁某配合把房屋份额变更到自己名下,同时返还租金61200元。
🔸法院最终判决房产不予全额追回,仅支持返还30600元租金。
📝法院不予全额追回房产的核心原因
1️⃣法院查明祁某母亲在购房时曾出资15万元,所以祁某名下份额并不全部来自袁先生赠与。
2️⃣《民法典》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生父也负有抚养义务。如果部分财产安排带有抚养、道德义务属性,不能简单认定为当然无效。
3️⃣房屋登记多次变化,且袁先生曾把自己份额变更到魏女士名下,法院认为魏女士对房屋情况高度可能知情,却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主张,应视为对登记现状有一定认可。
➡️但租金部分不同。房屋已经登记为魏女士与祁某各半,租金却由祁某一方收取,且没有证据证明魏女士同意,所以法院按份额支持返还一半租金。
📕提醒
📌此类案件输赢从来不是单纯由“婚外生子、婚内出轨”的道德对错决定,法院通常会审查五个要点:
🔻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婚生子女有无真实抚养需求;
🔻赠与金额是否超出合理抚养范围;
🔻原配是否知情、签字确认或默示追认;
🔻发现财产被处分后是否及时起诉。
📌遭遇此类情况,切勿签署任何确认、追认、弃权文件,避免情绪化内耗,及时留存购房合同、出资流水、产权变更记录、租金去向、聊天记录和发现时间等证据,追责过错方,守住自身财产权益。
⚖️我是珠海晓兰律师
法学硕士,婚姻律师,人在珠海
全国办案,专注婚姻家事、涉及港澳婚姻、财富传承与遗产继承
➡️为每个因家事烦恼的粉丝提供帮助
📩咨询我可以扫码(图6)或添加微信:L15220512757
#珠海律师事务所 #珠海律师 #离婚律师 #婚姻律师 #离婚咨询 #珠海律师推荐 #涉外婚姻咨询 #涉港澳婚姻咨询 #婚姻家事律师 #婚姻财产规划 #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科普 #涉港澳婚姻家事律师 #婚姻家事 #赠与 #非婚生子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