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申请。关键不是债权人是否已经查清银行卡号、开户行、房产地址或产权证号,而是债权是否已有可供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并且仍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间内。符合这些前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时,债权人应尽量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身份信息以及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不能自行非法调取银行、房产登记等信息。
案件立案并移送执行部门后,执行部门应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已开通查询功能的财产类型发起查询。法院还有权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权属材料。被执行人也负有如实报告财产的义务。
查询并不等于一定能找到财产。经穷尽必要调查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可能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等于债权消灭或彻底结案,以后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仍可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