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金成房产签订合作协议
既然留下来了,那么就继续兑现承诺。因为当时打报告要发展中心时,我自己提出了只要政府投入建设了发展中心,履行了政府投入为主的责任,那么我就去动员社会力量来完成剩下的场所布局,实现杭州校外活动场所15分钟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以贯彻落实“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中央文件精神。看了一下地图,在绕城沿线大概有二个区块是有这种可能性的。一个是城西金成房产的余杭闲林镇江南春城项目,另一个是城北南都房产的余杭良渚镇良渚文化村项目。这二家房产都发源于杭州蒋村商住区,都曾受益于我在商住区集团化办学的红利,对公共教育文化设施的投入有较深刻的认识,员工中有众多求是教育集团的家长,对我信任度高,高层管理人员中熟悉的人也比较多。这二个开发项目也是杭州最早的“小镇”开发项目,土地多、规模大、未来入住人口密集,也只有这么大体量的项目,才有承担大型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能力。我首先找的是金成房产集团,董事长以前曾经是求是的家长,我在学校工作时,他曾多次给予学校捐助。我们也曾约定在闲林山水合作举办求是金成小学,校园设计需求是我提出的,图纸也是我审定的。只是因为后来我离开了学校和教育局,就没再允许求是教育集团进行跨区办学,项目合作也没能继续下去。但因为事情由我而起,就帮他请了优秀的校长,最后他们自己也顺利地把学校办了起来。另外,他们原来和剑兰中学签了协议,在竹海水韵合作举办的一所中学。在校园已经造好、前期已经投入了300万元教师储备经费的情况下,因为干部人事变动而突然被单方面终止合作。董事长非常生气,就以破坏市委集团化办学政策为由,向市委领导写了一封告状信。写完后拿来让我修改,我一看他要告的人也是我熟悉的朋友,单方面撕毁协议应该也是出于区域间教育竞争的现实,区域教育资源都不想外泄给其他区共享,屁股决定脑袋,也情有可原。于是就把他的信给收了,答应帮他引进其他学校合作。后来就去找了杭外,建议校长把杭外校园里一校二制的民办因特学校和金成合作办学,搬迁到竹海水韵校园。杭外此时也正好在寻找合适的校园以解决当初公办校园里举办民办学校的不"校中校"违规办学问题。所以当我约好校长、带金成教育板块负责人方总去商谈时,双方一拍即合。后来的事我就没再参与,是由金成董事长亲自和杭外领导经过几轮协商后敲定了后来的合作协议。有这些基础,我相信金成集团对我还是信任的,因为我经手的事情最后都会给他们一个交代。我也知道他们江南春城地块中有一个奥体中心,占地30亩、建筑1.1万平方米,旁边还建了一个杨乃武小白菜的纪念馆,建完以后因为周边入住率还不高,奥体中心也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运行起来也应该是要亏损的。于是我就找到吴王楼董事长,建议他先把奥体中心按我们要求投入装修后交给我们做成城西青少年活动中心,先把周边人气带起来。等以后周边年轻刚需一代孩子大了、自己也上了年纪了,再恢复奥体中心的体育功能不迟。吴董事长一听我要办少年宫,虽然我事先就明确是赚不到钱的公益事业,有结余也要先留20%作为少年宫事业发展经费,能不能收回装修设备投入都难说,但他还是很爽快的答应了,而且就按我起草的协议,没任何讨价还价就完成了合作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