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公告
为充分发挥建水县临安路406号房产应有的经济、文化及社会价值,经会议研究,决定由红河惠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面向社会公开出租该房产,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信息:房产使用权面积(独用面积)1444.57m²,房产证号:建国用〔2006〕190号,地址:建水县临安路406号;该房产为经营性用房。
二、竞租条件
(一)租金底价:人民币30万元/年(不含税、水电、装修等相关费用)。
(二)租金递增机制:租金每年递增3%,即当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三)租赁期限:10年,租赁的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为准。
(四)在同等条件下,该房产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支付方式: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期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年度的租金于每年租赁到期前30日内付清。
(六)装修免租期:给予1个月装修免租期(自房产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免租期内仅免除租金,装修费用、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诚邀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标。
(二)竞租人须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自然人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以上材料均需签字或盖章。
四、公开招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起至2026年8月16日17:30止(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506室。
(三)报名联系人:吴永奇,联系电话:13769345029。
(四)竞租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万元;
2.缴纳方式:必须在递交竞租资料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单据上注明“红河惠历公司房产竞租保证金”;
3.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红河惠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734214000000008767
4.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者:中标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中标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及相关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违约情形:若中标者逾期未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时缴纳首期租金及相关款项,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招租。
(五)竞租方式:采用有底价书面三轮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开标时间(暂定):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如有调整将提前1天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竞租人。
(七)开标地点:建水县临安镇紫陶大道太和临安2号门对面百易文具店二楼。
(八)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竞租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短信/邮件)通知竞租人。
(九)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临安镇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5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现状交付: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权属情况等),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出租方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但不对房屋内部装修、设施设备老化等自然损耗承担担保责任。竞租人中标后,不得以房屋现状与预期不符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
(二)费用承担:租赁期间,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争议解决:因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租赁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说明
(一)竞租人员应自觉服从场内组织安排,不得随意走动聚集,开标活动结束后请尽快离场,共同维护良好竞租秩序。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竞租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红河惠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红河惠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6日
一审:安娅娚
二审:马丹
三审:吕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