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开庭玩消失?缺席判决,抵押房产直接处置还债!
您是否遇到过这种糟心事?钱借出去,借条、抵押手续全都齐全,可到了还款日期,对方一拖再拖,电话不接、消息不回,甚至开庭直接拒不到场,以为不出庭就能躲掉债务。
近期北京环赢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向被告出借资金,被告以自有房产办理抵押登记作为债务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沟通催要,对方始终拖延推诿,分文未还。万般无奈之下,当事人委托北京环赢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款。
本案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直接缺席庭审,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我方律师完整提交借条、转账记录、抵押登记材料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清晰还原借贷事实、抵押担保效力以及被告违约事实,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请求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限期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逾期利息;被告到期不履行债务,原告有权对案涉抵押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房产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房产办理合法抵押登记,才有优先受偿效力。仅仅拿着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一定要做不动产抵押登记。一旦胜诉,债务人不还钱,可申请处置抵押房产回款。
遇到欠钱不还,不要反复私下耗时间,尽早固定证据起诉,必要时同步做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债务人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审理、判决,被告自行放弃抗辩权利,要承担败诉后果。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不能超过法定 LPR 四倍上限,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以下附上本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