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把房产给继母,重病儿子仅要回8.5万
父亲把房子全留给再婚妻子,重病儿子靠“必留份”要回8.5万。
徐州一位大爷去世前立了遗嘱,把近87万的房子全给了照顾他的再婚妻子。他亲生儿子患肾病十多年,常年透析没法工作,也没稳定收入。
继母拿着遗嘱去起诉,想完整继承房子。法院查实:遗嘱是真的,但儿子确实又没劳动能力又没钱。最后判决房子归继母,她得给儿子8.5万折价款。
这背后是法律划的底线:遗嘱不能剥夺弱势家人的生存权。只要人去世时,继承人同时符合“没劳动能力”和“没生活来源”,就必须给他留一份。哪怕立遗嘱时这人还健康,也得留。
至于留多少,法律没定死比例,法官会看遗产多少和病情来定。房子不好拆,就折价给钱。遗嘱能按心意分钱,但不能甩掉对家人的兜底责任。
原文必留份制度背后的人性考量:父亲晚年再婚,继母拿着亲笔遗嘱要求继承87万房产,重病儿子拒绝后被诉至法院,终获8.5万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