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兄弟冒名上大学,血缘经不起房产利益检验,法院判决看点也很多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一旦上秤,一千斤也打不住”。用名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搜,有20多篇文书,涉及一系列相关的诉讼,开眼界。证据链如此完整,相信很难否认。这份2020年北京二中院的终审判决,用法律语言来表述,对事实的认定是有既判力的。后续的判决在没有新的证据,是不能推翻的;要是能够推翻了,这个判决就是错判了。本科学位行政诉讼,要求重新作出决定,不是实体,而是程序。是因为“原来作出撤销学位决定时,没有通知他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没有告知就是程序违法,若告知了,他不来或者不发表意见,那是他放弃权利。上诉裁定,披露了两兄弟的工作单位,一个是国管局的公务员,一个是某银行的。借名买房,不是单纯的出个身份证复印件这么简单。持证人,要出面签合同,交定金,交首付款,办理贷款,还贷款。关键是当年限购的严格条件下,购房资格也是很值钱的,他弟弟等于错失了自己买房的机会。当然2021-2022年左右,一批被借名的成了老赖的也不少,因为一些所谓的背后房东没钱付月供了。政策上严格限购,2017年的法院却判决借名买房合法,也支持背后的出钱人。这种宏观政策和司法实践左右互搏,也是那个金融自由化年代的特有的现象之一。他弟弟一怒之下,进行了两个举报,一是举报借名上大学,二是北京户口有问题。上面判决即是其二,北京公安局程序和证据资料准备扎实。期间也有和解,如愿意付360万元,先付160万元,6个月后再付200万元。这份裁决,显示,潘涛的户籍在2018年注销了,另一个也在2019年被注销了。一审判决,哥哥向弟弟支付尾款200万元;二审,撤销,弟弟向哥哥返还160万元。后面没有看到判决书,但根据前述九派新闻的报道,是判决借名买房合同成立,但因哥哥北京户口不诚信故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房子归弟弟所有。这么点事,那么多司法案件和司法文书,北京 户口的审理还是利索的,北京房产的反转,湖南学士学位和大学毕业证的这么多年纠葛。2021年民法典之后,司法的裁判一致性提升,这种反转的事情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