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哥哥唐时达因2012年在北京尚无购房资格,便借用弟弟唐一达的名义购入一套西城区价值285万的房产。
首付是两人的母亲支付的,月供则由哥哥负担。
据网传,2013年哥哥获得北京购房资格
2014年哥哥使用自己的首套房名额在朝阳购买一处房产。
2017年,北京房产价格大涨,哥哥要求弟弟过户房产,彼时房产价格已高达900万。
但弟弟因哥哥占用其购房资格,拒绝过户。
哥哥气不过,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弟弟败诉,判决弟弟配合过户,至此矛盾彻底爆发。
弟弟也咽不下这口气,败诉后向湘潭大学实名举报,称哥哥在2001年是冒名顶替自己读的大学。
经过湘潭大学一系列调查后,认定冒名顶替属实,撤销哥哥的本科学历;连锁反应导致硕士、博士学历、北京户口相继被注销,甚至工作丢失。
连锁反应巨大,哥哥在母亲的劝说下,提出将增值部分折现360万补偿给弟弟,两人和解。
哥哥支付160万现金,并写下200万欠条,弟弟撤回相关诉讼,写下“举报不实”书面材料。
如果双方都有契约精神,事情到这也就结束,谈不上双赢,但也谈不上双输。
可哥哥偏不,觉得首付是自己母亲付的,房贷是自己负担的,和弟弟有什么关系,他觉得房子就是他的,为什么要给弟弟分一部分呢?
所以在借条到期时,哥哥并没有兑付,甚至还将弟弟和亲戚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此前支付的160万,如果冒名上学是真,那我还真佩服哥哥的勇气,妥妥的既要又要。
和解破裂,弟弟只好再次踏上维权路。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弟弟依然坚定的选择了这条路,开启长达十年的拉锯战。
甚至在这期间,妻子也和自己离婚了,孑然一身,孤家寡人一个。
自己的工作也受到影响,没有任何退路,也没有任何牵挂。
但是案件发展到现在,依然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且大相径庭,更因早年纸质档案存储导致核查困难。
在案件中,弟弟唐一达称:自己原名潘峰,2001 湘潭大学录取是我的成绩,母亲主导让哥哥顶替我的身份上大学,我改名复读考人大。
哥哥唐时达和母亲肖某称:两人双胞胎,从来没有潘涛、潘峰旧名,2001 湘潭大学就是哥哥本人考取,不存在顶替。
母亲还称:二人是双胞胎,不存在顶替,全部是弟弟发达之后心态变化引发纠纷,甚至指责弟弟当上公务员就飘了,看不起农村人穷,不是这样的思想不会有现在这个矛盾,主要是他思想太自私了。
这话我是十分不认可的,十几年前母亲都有能力为哥哥在北京付首付,小康家庭无疑,况且此次纠纷和农村人穷又有什么关系呢?
看到这里,可见这个母亲是有多偏心,先是让弟弟让出上大学的名额,接着为哥哥付首付,从头至尾,没看到这位母亲为弟弟付出了什么,却还指责弟弟自私。
到这里,我虽然分不清谁对谁错,但在情感上,我感性的站在弟弟一方,并认为弟弟的可信性更强。
网上在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但看到母亲如此偏袒,弟弟不争也是咽不下这口气。
一次冒名,让兄弟俩都成为行业翘楚;又因为一处房产,让兄弟俩拥有的一切都归零。
血可以浓于水,却抵不过金钱。
但说到底,还是母亲过于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