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7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注意: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即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
另外,下调不🈵两年住房销售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之前为5.3%);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的可按以上内容执行。#房产限售解禁 #成都房产新政 #房产增值税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