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束……
本人自2025年初进入目前所在企业,被派到固安项目做帮扶工作,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试用期给我降职降薪,为了生存我继续在这家企业苟着,到现在已满一年。
项目6月份竣工并开始精装修施工,11月初完成了精装修交付,经过两个月的集中维保期,客户维修问题已基本完成。
公司裁员……
临近年底,城市公司梳理新一年工作计划,没有了在建项目,梳理出的重点工作都是尾货清盘、工抵化债、遗留问题处理、新项目获取等。但在当下的行业形势和市场环境下,新项目获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许半年以后,也许一整年都一无所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人力早早的就开始行动了。
项目6月份竣工之后,7月初城市公司唯一的运营岗同事就联系我说领导安排他与我做工作交接。自那之后半年,基本上所有城市公司的会议纪要都是我来写,汇报文件都是我牵头来做。我以前有过运营工作经历,深知干运营不能只是写会议纪要和做汇报文件,但是这家企业区域中高层基本全是老员工,壁垒非常厚,以我的资历想发挥作用非常困难,我的方法是不能循规蹈矩,因为那样会撞南墙,提高敏感性,没有发挥作用的机会就蛰伏起来,有机会就干。
7月份已进入全面精装施工阶段,项目团队中一个土建工程师被裁员,这个同事被裁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开年大会时分管领导X总说过以前因为一件事对他有不好的印象,而且这位同事健康状况不太好,他所从事的岗位可替代性强,从现实考虑,被企业辞退只是时间问题。
第三位被裁的同事是在年初他作为工程负责人主管的项目结束后被调到区域平台做工程管理岗,11初微信联系我说X总安排他与我做工作交接。说实话这位同事被裁在我的意料之外,因为X总不止一次的在开会时表扬他做事认真,而且在X总来项目现场视察批评我那次说把他调来肯定干的比我强,这种情况下他被裁我找不到解释的理由。后来有一次我跟城市总W总聊天时提起这事想寻求解惑,W总只是说我对X总还不够了解。所以,我现在能想到的解释应该是在上次与人力总L总沟通时L总所说的:有时候领导当众批评你可能并不是完全冲你,同时也是在说给其他人听。
11月底,我找城市公司客服的同事沟通工作,他告诉我说已被人力约谈,马上要领取大礼包。对此我既感意外又觉得在意料之中,意外是因为这位同事是城市公司唯一的客服岗,对老项目客诉情况非常熟悉,没了他客诉遗留的事其他人不清楚缘由处理起来会很困难,意料之中是因为之前听城市总助G总说过领导要求项目结束后再裁员三个。相比来讲,这位同事的工作不是非他不可,离职后他的工作由平台客服的同事兼任,虽不如他那么熟悉,但是日常工作也能持续进行。
12月下旬,我听W总吐槽说一位跟踪土地遗留问题的前期岗同事被人力约谈即将领取大礼包,这位同事在公司十多年时间,领取的补偿金额相当于两年的工资,还不如留着他跑跑腿,对土地遗留问题所涉及政府部门也熟悉,现在人被辞退,很多事跟踪起来没那么方便了。但是既然公司宁愿赔偿也要坚持裁员,一定是综合考虑,估计公司人力想的是留的时间越长,以后赔偿金额越多,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1月初,项目车库地坪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后,主管外墙外窗和车库地坪施工的土建工程师被人力约谈了。项目外立面施工时期X总曾在开会时对外立面施工效果不满意,批评这位同事并强调如果他的工作没有明显改善到年底将他辞退,现在他的工作刚干完即被约谈离职,很现实又很无奈。
至此,G总所说的项目结束后裁员三人的事已经达标,我应该是暂时安全了,但是我也早已做好了心理建设,因为自项目竣工到现在,半年时间裁员6个,而且大多都是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我刚入职一年,裁员补偿成本最低,所以我随时准备着。
处理客诉……
项目最后一批交房安排在10月底,因为之前积累了一批购房返利客户的钱没有兑现,十几个客户商定要在项目集中交付时到现场进行维权。此前这批客诉一直由营销负责人C负责处理,C在10月下旬已调任其他项目工作,之前他请示X总后已书面承诺这批返利资金最晚于10月底解决,但事实是截止到10月底还差三十多个客户没有解决。
如果这批客户安抚不好,会对项目交房产生不利影响。所以X总把C叫回来在交房期间待在项目上帮着处理客诉,但是因为C对客户失约,必须有比他级别高的人站出来,W总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我,让我扮演项目负责人去为C兜底,并对好了说辞可以提供书面承诺最晚于12月底解决完毕。我干项目负责人多年,处理客诉有一定经验,而且接到这个任务时我的工作量不大,既然是城市总安排,我欣然领命。
项目交房现场安排在配套楼进行,我和C在案场面对十几组客户围攻,长枪短炮,因为客户占理,确实是公司之前承诺的时间没有兑现,所以全程我都以安抚为主,并给出新的承诺时间,以个人名义签字并承诺一周后替换盖章版承诺书,最后客户接受了我的解决方案。此次群诉事件的成功处理保障了项目最后一批集中交房的顺利完成。
此后,因为返利进度缓慢,客户又多次到项目案场、属地住建局、信访局进行维权。有一次因客户情绪激动与案场一位销售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且也拽住我的衣领进行示威。销售员报警处理,最后客户对他进行道歉。因案场全程录像,案场同事问我要不要向警察提出诉求,我回复说不用,首先客户没有对我造成实质性身体伤害,再者我是目前名义上面对客户的最高级别领导,如果我与客户产生情绪对抗,后面就得有级别比我更高的领导出面,这显然不符合公司以及W总的心理预期,所以我必须是直面客户能兜底的那个人。
说句题外话,这个道理是我在第一家公司的老领导H总教给我的道理,有些时候上面的领导不方面做的事我作为经办人必须得做,不然什么事都推给领导来做那我的价值就无法体现。这个理念一直指导着我处理职场中遇到的问题。
这段时间客户维权时多次要求我提供更高级别领导的联系方式,我始终没有退让,我给的答复就是:客户有权去找上面的领导,我也拦不住,但是领导的信息不能从我这透露出来,客户虽不满意,对我也无可奈何,只有一次又一次的维权。对外我安抚客户,一次又一次的被住建局、信访局约谈,对内我催促相关领导抓紧落实返利资金,逐步解决,让客户看到我们的实质性动作。公司虽难,但我们的努力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这两个月时间解决了十个客户,目前剩余的二十多个客户在推动解决的过程中。
红利出现……
因为这次处理客诉发生肢体冲突事件我沉着冷静的将此次事件平息,一位前期的同事戏称我为“英雄”。我跟着W总去公司办事时几位熟悉的同事问我现场的具体情况,那时我知道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大区域公司。
元旦前,大区域公司一把手Y总请我们吃饭,喝酒间隙W总带着我和现任营销经理向Y总敬酒,特意提起客诉处理的事,说我们因为这件事受了委屈,抗了压力,在领导面前为我们邀了功。
上周我跟着W总去大区域公司办事,我抽空去找人力总L总做工作沟通,L总告诉我是他提醒W总带着我和营销经理向Y总敬酒的,虽然这件事不大,正式场合去说不合适,但是在吃饭喝酒相对轻松的场合可以在大领导面前借着敬酒的机会说一说。我对L总表示感激,但我也清晰的意识到,原来我的一举一动都始终在区域公司相关领导的俯视之下,在这家公司,每个人的工作表现几乎都是透明的,没有秘密可言。
看得出来,L总对我处理客诉事件过程中的表现是认可的,他也表示在如此大的裁员压力之下,公司对于新招聘的员工还是尽量保留的,希望我别想太多,要争取机会用工作表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