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状
⑴需明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⑵具体写明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其不当异议登记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元(计算依据:自异议登记之日起至注销之日止,原告未能办理[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导致的[贷款利息损失/合同违约损失/交易机会损失等]共计 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⑶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按照“基本事实→侵权事实与具体行为→损害后果→法律依据”的链条进行严密陈述。
2.身份证明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被告的身份证信息或户籍证明(可通过公安机关查询或委托律师调取)。
3.证据材料:
⑴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原告系不动产合法权利人。
⑶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载有异议登记及注销信息):证明被告申请了异议登记、该登记已失效并被注销的事实。
⑷《房屋买卖合同》及解除通知:证明原告因异议登记导致交易失败并产生违约责任。
⑸损失计算依据:证明经济损失的具体构成与金额(如解约赔偿协议、贷款利息计算单、其他买家报价等)。
⑹维权费用票据:律师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
⑺证明被告“不当”的证据:证明被告对不动产无真实权利的文件、被告与原告或相关方之间存在其他纠纷的凭证等(用于证明其恶意或缺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