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6年1月份,跟深圳二手房交易相关的政策变化挺多,今天咱们来做个盘点和解读。之前不满两年的住宅个人是5%,现在直接降为3%;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含)之前购买的,增值税率是5%,日期之后是9%,小规模纳税人是3%;如果是商业类,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3%,其他没变。城市维护建设及教育附加,还是增值税的6%。
一套500万的物业,增值税及附加一共是:
按3%征收:500万/1.03*3.18%=154368元;
按5%征收:500万/1.05*5.3%=252380元;
按9%征收:500万/1.09*9.54%=437614元;
需注意:境外人,包含港澳台人士出售物业,不管是住宅还是商业,不管持有年限,都是全额征收9%(截止1月16日,走核税流程单已按此标准征收增值税)。
2、个税
计征方式跟之前大体一样,住宅核定是1%,商业核定是1.5%;
核实类,住宅个人和商业是差额部分的20%,住宅公司则要看实际房产税有没有缴纳。
另外,在今明两年,如果在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优惠;这里必须明确一下,深圳大部分住房出手的时候,实际上个税已经享受了优惠政策减免,就不存在退税问题。
对于出售非直系赠与所得房产,只能选择核实方式,需额外加收偶然所得税,按照全额的20%。
3、计税时间
以前都是按照房本上的购买时间计算起始时间,现在则按照登记日期或业主购买该房产所交契税完税证明上的税费入库日期,两个日期孰先原则,后者需提供完税证明.
一般情况下,缴税时间都会早于办证时间,但是有些情况下,不一定能提供完税证明,这个时候就只能按房本登记时间为准。
目前影响最大的,就是刚入伙的次新房和大部分回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