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个令人警醒的真实案例:一家四口(父母、儿子、女儿)共同共有一套房屋,父亲和儿子在未告知母亲和女儿的情况下,擅自与买家签订合同,并收了10万元定金,约定违约金高达40万元。如今母亲坚决反对卖房,交易崩塌。买家要求履约或赔偿,这个普通家庭瞬间被推至巨额债务的边缘。
(华泾镇综治中心博士调解员储鹏飞)
这起纠纷,暴露了普通人处理重大财产时最易踩中的“雷区”:
1. 签字的人,未必是能做主的人。
房屋是家庭共同共有,意味着处置它必须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父亲与儿子单方面签字,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母亲、女儿)若不追认,合同便无法履行。但擅自签字的父子,很可能需向买家承担双倍返还定金(20万)乃至赔偿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警示:买房签约时,务必核对房产证,确保与证上所有权利人本人面签,绝不代签!
2. 钱付给谁,必须白纸黑字写清。
如果合同没明确“房款付给任一权利人即算履行”,一旦收款人反悔或家庭内部分账不均,买家极易陷入“钱房两空”的被动局面。警示:务必在合同中写明:“买方将款项支付至本合同指定账户或卖方任一权利人的指定账户,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
3. 定金是“定心丸”,更是“高倍杠杆”。
定金是严肃的法律担保。收定金方违约,须双倍返还。本案中10万定金可能变成20万债务,加上违约金,压力巨大。警示:切勿轻易支付或收取大额定金。金额不宜超过总价的20%,签约前务必三思。
博士调解员储鹏飞建议:
· 核验到位:看房产证原件,对身份证原件。
· 面签为铁律:所有产权人必须到场。实在不能,需持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条款要抠细: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违约责任(避免过高)等,逐一明确。
· 证据留全: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全部保存。
· 专业把关:重大交易,咨询专业人士,费用远低于潜在风险。
许多官司都源于最初的“怕麻烦”和“讲人情”。法律不保护大意之人。严谨的程序和规范的合同,是对自己财富最好的守护。事前多一分清醒,事后少百分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