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关于位于昆明市北京路花园10幢203号【云(2016)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14244号】房产的变卖公告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7日10时至2026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3,户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昆明市北京路花园10幢203号【云(2016)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14244号】房产。房屋实际状况为: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有租赁(详情向法院咨询);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查封:被宾川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房屋建筑面积:200.63㎡;分摊土地面积;21.69㎡;房屋总层数:8层,所在2层;土地使用起始时间:1998年5月21日至2068年5月20日。周边道路通达度较好,停车较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完善,区域内空气清新,自然环境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设施齐全。
评估总价:2124471元(贰佰壹拾贰万肆仟肆佰柒拾壹元整),变卖价:1393865元(壹佰叁拾玖万叁仟捌佰陆拾伍元整),保证金:150000元(拾伍万元整),增价幅度:3000元(叁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咨询(邓女士,19208721738),咨询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26日(上班期间),有意者请联系邓女士安排看样,看样时间请咨询。
四、变卖时间:2026年1月27日10时至2026年3月2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变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如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七、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在降价)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免费提供对变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2087217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变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起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宾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川支行,账号:6232813950002282891),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变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拍卖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
办公室电话:0872-2392999
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动车,知识产权、企业产权、经营权、债权、股权,查封、罚没资产,抵贷资产,公物转让,企业物资转让,经济纠纷中依法需拍卖、变卖的物资;等委托方所委托的依法可以处分的各种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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