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政商勾连案】 “格子铺”虚假房产为什么不允许办理房产证?(商场形式的商品房划成“小格子”出售办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格子铺”虚假房产的“房产证”(性质)发放是否合法的问题。“格子铺虚假产”不具备独立产权分割条件。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身的法律性质首先要明确: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是物权的法定凭证,具有公示和公信效力。 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持有该证书一般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但“有证”不等于“合法设立”。如果该物权在最初设立时就是基于虚假或非法前提,那么该证书的合法性基础就会动摇。
格子铺“虚假房产证”在审批发放环节存在的违法问题:整个产权登记的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造假或违规,都可能导致最终的证书不合法。
(1)土地与规划源头违法(根本问题)土地性质不符: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分割销售(如整体自持的商业用地),开发商擅自分割。规划许可不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批准的用途是“商业整体”,“格子铺虚假房产”未经批准可分割为独立产权单元,开发商私自改变规划进行分割。
(2)建设与验收环节违法 竣工验收造假:项目未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包括消防、人防等),或验收不合格,但开发商伪造验收合格文件。物理空间无法独立使用:分割后的“格子铺”在物理上不具备独立的出入口、通风、采光或消防系统,不符合作为独立不动产单元登记的基本要求。(企业征信报告显示有消防处罚决定书)。
(3) 销售与测绘环节造假 虚构销售标的:出售的“商铺”在物理上不存在边界模糊(如只有图纸上的虚拟分割)。测绘报告造假:提供虚假的房产测绘报告,虚构了可独立登记的权属界线、建筑面积等核心数据。
(4) 不动产登记(发证)环节的违法违规。登记机构审查失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测绘报告、销售假合同等关键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不严,未能发现明显的造假或矛盾。开发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这是最常见的违法情形。开发商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虚构的买卖合同、虚假的权属分割说明等材料,欺骗登记机构。恶意串通:极端情况下,存在开发商与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违规办理登记的可能。不动产登记机构:如果因重大过错(如明显违法材料未发现)导致错误登记,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作人员故意违法,则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格子铺虚假房产”的房产证审批发放过程,是在土地、规划、建设、测绘、等多个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其核心在于,该“房产”本身就不具备合法设立独立物权的条件。因此,以此为基础颁发的证书,其合法性存在根本性缺陷,属于可被依法撤销的对象。
格子铺“虚假房产”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主体单位“超越职权范围”“违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主体不适格”。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严禁分割拆零申报,开发商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假”营业执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性规定等等法规。
2、规划许可缺失:
未报请规划部门审批分割方案,或者未通过规划变更,串通伪造虚假审批手续、(如需征得多数业主的同意而不是虚假合同欺诈等)法律依据:《规划法》《建筑法》《物权法》,2017年8月21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商业办公楼用房分割和转让的实施意见》(成房发【2017】)109号文)等法规及关联证据材料。该虚假房产不符合分割办理房产证的规划。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验线),45条(规划核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33,3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
3、预售许可不符:
楼盘针对大面积商铺审批的“预售许可证”与“小格子”的“分割证明材料”、“房屋实测面积结算确认书”、“盖章确认”等房产证登记审批材料。
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不实、伪造申请材料、登记机关未尽审慎审查义务等)问题,该登记行为属于(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等)违法情形。(下图为许昌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罗娜)被许昌市纪委监委通告公示)
结合当事人购买位置:许昌市建安区区宏安商贸港项目(居然之家B馆商铺)编号为许昌县国用(2015)第0006342号;“假的”。原审采信对方的虚假证据;自2019年6月购房至今当事人长期未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未收到任何与房产相关的通知。(合同记录房屋“位置”“房屋归属权”、“四至边界”不清等问题,河南晟华置业长期没有交付房屋(基于以上情况无法交付房屋)、拿着房产证也找不到房屋的事实(有视频)。
核心逻辑—不动产权利的“链条”效应,当事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并非凭空产生,它是一系列行政审批和民事法律行为的结果,形成一个“权利链条”:
合法的土地批准文件(2014)1094号文(许政土征(2014)59号)涉嫌伪造批文或“弄虚作假”,全面检索不到(有截屏)、“违法拿地”→ 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容易造假环节)→ 合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容易造假环节)→ 合法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容易造假环节)→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假”大产证0006208号检索不到)→合法的个人(“无效”假小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这个链条的最顶端和最基础的环节,就是“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这个“地基”违法,那么建立在其上的所有后续许可和登记都成了“空中楼阁”,失去了合法基础。(下图为许昌宏安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征信报告其中一页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