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去名 #买卖房产税务优化
“去名”,也就是去除自己的名字,减少自己名下的房产数量,从而可以因为套数减少,快速带来税负金额的改变。
于是,我想到了去办理父母共有房产的去名
去名,主要分为“买卖”与“赠与”两种方式。通过“买卖”去名,即将去名者所持有的房产份额“卖给”留下的人。这种交易需要像正常二手房交易一样缴纳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赠与”即去名者将自己的份额“送给”留下的人,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通常为3%),将来受赠方要出售这套房子,可能需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即使不考虑将来的情况,从现阶段来看,肯定是“买卖”方式与我的情况更为匹配📝📝📝
我去了房产交易市场,咨询买卖过户的流程,并且从窗口调阅了与父母共有的那套存量房的存档合同。上面写着份额由3名产权人均分。现在有点后悔,当时没有向交易市场提出对那份均分产权的合同进行修改,虽然不一定走得通,但起码应该试试
调查清楚背景后,就是签订买卖合同了。自行摸索了一段时间,甚至于还从官网上下载了标准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想着做好两手准备。没有想到,“买卖”网签的那天,带好了各类证件,请爸妈陪我去了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非常顺利,把我们确定的价格告知窗口,办事员就直接把合同文本打印好给我们了。合同上的最终价格和核定价格一致。
第三次,是我一个人去的交易中心,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费,工本费,只有爸妈名字的房地产证就办好了。
复盘想来,可能应该先把这套房过户,再买新房,那么起码可以申请这套父母共有房产的个人所得税返回。。。。。。
凡事不可能事事如意,要始终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