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老赖在外地有房产能跨省执行吗?
小编: 能执行,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
老赖把房子买在外地,以为法院管不着,这是想多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说白了,你在A省打的官司,老赖的房子在B省,A省的法院可以直接委托B省的法院去查封、评估、拍卖这套房子,受托法院收到委托函后,十五天内必须启动执行,不得拒绝。
更关键的是,现在法院有一套全国联网的网络查控系统,跟自然资源部、银行等十六家单位联网,能查到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执行法官坐在办公室里点几下鼠标,老赖名下在哪个省有几套房,一清二楚,查到之后可以在线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远程完成查封登记。
你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把你掌握的老赖外地房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包括房产地址、产权信息等;二是如果法院迟迟没动静,你可以书面申请委托执行或者向上级法院反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的同级法院为受托法院,这套机制已经很成熟了,老赖把房子藏到天涯海角,该查封照样查封,该拍卖照样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