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村里老人去世后几个子女争房产,村支书介入调解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要点?
小编回答: 调解可以,但别越权,这事儿有边界。
村支书介入这类纠纷,身份是调解人,不是裁判员,你能做的是把各方拉到一起,按《民法典》第1127条讲清楚法定继承顺序,按第1130条说明均等分配原则,帮大家找到都能接受的方案,但最终怎么分,你没有权力拍板,别把自己架到那个位置上。
有一个坑要特别注意: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子女继承的只是地上房屋,户口还在村里的子女,将来可以翻建;户口已经迁走的,房子只能用,不能翻建改建,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这一点调解前得跟各方说清楚,省得事后扯皮。
调解成功了,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口头约定靠不住,协议签完建议引导当事人去乡镇司法所做司法确认,确认后的协议才有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告诉他们走法院,别让这事儿一直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