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家配合买家“做高交易价”(俗称“高评高贷”)是一种通过虚增房屋评估价值来获取更高银行贷款的违规行为,对卖家而言存在以下许多严重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
1、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
根据《刑法》第193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卖家明知实际成交价低于网签价,仍配合提供虚假房屋信息、产权证明等材料,会被认定为协助骗贷的共犯。
2、骗取贷款罪
即使买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仅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根据《刑法》第175条,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卖家作为知情参与者同样面临追究刑责的风险。
民事经济风险
1、钱房两空风险
一旦买家断供或卷款跑路,银行追查发现骗贷行为后,卖家可能既收不到剩余房款,又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已过户的房屋可能被查封或强制执行。
2、合同无效风险
阴阳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银行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旦买家反悔,卖家可能无法按实际成交价收回全款,只能按无效的网签低价主张权利。
3、差价返还纠纷
二手房交易做高房价后,买家通常会要求卖家将多贷的款项返还。如卖家拒绝返还,买家可能恶意举报导致双方被查。
税务处罚风险
二手房交易做高房价意味着更高的计税基数,卖家需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如被税务机关发现为逃税做阴阳合同,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0.5-5倍罚款。
无论中介如何花言巧语说“只是配合贷款”、“不会影响卖”,卖家一定要守住底线,绝对不要买家配合“做高房价”。这种行为法律风险很大,一旦东窗事发,不但要被追究刑责,经济损失也很难弥补,而且自己信用记录永久受损。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A座708-710室
电话:021-68763562
联系人及法律咨询:
唐老师(13795205004)
孙老师(13816905788)
封面首图由【豆包AI】制作
文章来源于【普法最后500米】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 / 崔嘉莉
审核 / 唐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