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人的生活里,房子是维系一家人和睦的底气。可偏偏有很多家庭,揣着一片好心处置家产,最后却落得亲情反目、对簿公堂的结局,上海虹口区的刘老伯一家,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刘老伯夫妇一生安稳,育有三个儿子,一家子和和气气,是邻里眼中羡慕的和睦家庭。2014年,为了规避所谓的遗产税,在大嫂的提议下,加上老二老三对大哥一家的全然信任,老两口将名下70多平的房子,以151万的成交价过户给大孙子。
老人从没让孙子付过一分钱,房子也一直由老两口住着,物业费、水电费全是自己承担,孙子从未入住,也从未履行过购房义务。一家人都觉得,不过是换个名字,家产终究是三个儿子平分,没必要较真。
老两口生前多次口头、书面交代,房子只是暂放孙子名下,以后出售后,老大分40%,老二老三各分30%。可没了老人的约束,老大一家彻底变了脸,对分房之事置之不理,甚至直接更换了房门锁,将两个弟弟拒之门外。
曾经血浓于水的亲人,瞬间变成仇人。老二老三满心委屈,明明是一家人商量好的事,如今却口说无凭,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老二老三拿出老人的书面说明、母亲生前录像、家人沟通卖房的记录,力证房子只是为避税代持,并非赠与和真实买卖,要求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孙子一方却坚称,房子是老人无偿赠与,产权已在自己名下,老人无权分配。
仲裁、一审、二审,三次裁判给出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仲裁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一审以亲属间未索要房款视为赠与,驳回了老二老三的诉求。眼看家产要落空,两人坚持上诉,终于等来了正义的结果。
二审法院仔细核查所有证据后发现,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老人有赠与意愿,家人沟通记录也与赠与说法完全相悖,买卖合同真实有效,老人的继承人有权索要购房款。最终,终审改判,大孙子需分别向老二老三各支付503300元,也就是151万房款的三分之一。
老三事后坦言,当初父亲在世时,明明有很多机会签下书面协议,把家产分配落实到纸上,可总觉得都是一家人,没必要搞得太生硬,正是这份碍于情面的“将就”,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很多老人处置家产,都想着为子女省钱、省心,却忽略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无论是房产代持、赠与还是买卖,哪怕是至亲之间,也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分配方案,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为亲情兜底。
别等到亲人反目、对簿公堂时才明白,好的亲情,从来不是靠口头承诺维系,而是靠规范的程序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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