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处房产。两个退休公职人员。9870万。
上海普陀区法院2023年9月的一份离婚判决,最近被华商报大风新闻翻出来。我看了判决原文——不是新闻标题总结,是判决书上白纸黑字的数字——来回划了好几遍。
先认人。男的叫王某,1954年生,江苏徐州人,铁路系统出身,后来进了国电集团,2016年副厅级退休。女的张某,1956年生,上海普陀人,原来是个民警,2005年左右从外地调到上海,调过来后就再没上过班,办了退休。
两人1976年结婚,2007年离的婚。离婚后整整15年,财产没分。2021年,老王去徐州泉山区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标的1.4亿。一个铁路系统的,一个调到上海就没上过班的退休民警,共同财产1.4个亿。
后来案子移送到上海普陀区,老王把标的改成9870万。普陀区法院自己接不住,还报请上海二中院指定管辖。也能理解,基层法院审一个亿的离婚案,搁哪个法官手上都得掂量一下。
重点来了——财产长什么样。判决书里写着,要分割的是两人名下14处不动产。14处。具体分布没全写,但从双方在法庭上互咬的内容能推出来,至少覆盖三个城市:上海普陀区、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大街、郑州二七区。上海和北京的这两套,放在今天随便哪套都是千万级别打底。
更精彩的是两人当庭互揭。老王说,除了明面上的14套房,老张还藏着一堆:同事还老张的1000万、某公司退赃退到老张个人名下2500万、某公司退股3200万全部退到老张名下、老张收煤炭公司代理费3000多万、老张借给别人的500多万债权。老王补了一句更狠的——老张自己炒股亏了六七千万。
一个退休民警,炒股亏了六七千万。光亏掉的就够在上海核心区买两套大三房了。
老张也没客气,当庭还击:老王还有郑州二七区的房子、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大街的房子——宣武区,现在归西城了——还有400万债权、汇丰银行理财产品540多万、汇丰信托基金200多万、汇丰单位信托基金250万港元、还有一个银行账户里流水3160万。
汇丰银行。信托基金。港元境外账户。
我不是仇富。但我想问一句:一个副厅级国企干部,退休前合法收入,能买汇丰的信托基金?能有250万港元的境外投资产品?能在一个账户里进出三千多万?说实话,我不信。
法院也不信。普陀区法院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两人在本案中所涉财产及相互提及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与两人的收入情况不符,且原被告对此均无合理说明。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民事裁定书最终四个字:驳回起诉。
意思很简单——你们两口子的钱怎么来的,离婚案审不了,得让公安和纪委先查明白。
我算了一笔账。一个副厅级国企干部,就算在国电这种央企,一年合法收入往高了算50万。一个提前退休的民警,加上退休金一年15万。两人工作三十多年,全部合法收入加起来,2000万顶天了。但这两口子名下有14处房产、加上判决书曝出来的现金理财债权,总资产过亿是板上钉钉的。收入2000万,资产过亿。中间那8000万哪来的?
老张调到上海后就没上过班,但能收3000万煤炭代理费——一个民警,做什么代理能收三千万?老王的股票账户2007到2008年流水3160万——一个国企干部,哪来的钱在股市里翻出三千多万?
说实话,这件事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不是金额多吓人,是暴露的方式。两个退休老人,离了婚过了十几年突然想分财产。可能是一方觉得亏了,也可能后来关系恶化了。结果上法庭一吵,互相甩黑料。老王揭老张收了几千万代理费、炒股亏了六千万,老张揭老王有北京郑州的隐秘房产、还有汇丰境外账户。两个人谁都不干净,但为了多分钱,宁可把自己也搭进去。这不是狗咬狗,是两个人一起往悬崖下跳。
还有一点我想不通。14处不动产,为什么2007年离婚的时候没分?我的判断很简单:那时候这些房产就已经不太能摆在明面上分了。收入跟资产对不上,离婚协议不好写,不如各住各的、各管各的。结果忍了十几年,一方熬不住了,闹上法庭。一闹,双双涉案。
这案子2023年就判了,移送公安纪委快三年了,后续有没有立案、有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渠道查不到。从裁判文书网被律师翻出来才引发关注这点来看,大概率还没下文——或者说,还没公开。
我不觉得这俩人是特例。改革开放三四十年,国企改制、铁路系统、煤炭贸易,这几个领域里钱是怎么流动的,圈内人都心知肚明。14套房和一亿资产不是一天攒出来的,背后是几十年的灰色通道。体制内有些人的财富密码,从来不在工资条上。这案子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完整地给我们看了一次:两个公职人员的真实家庭资产,到底能长成什么样。
各位怎么看?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