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房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居间服务行为,防范交易纠纷,近日,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徐丽丽律师受邀走进合众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展主题为“房产中介合同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的专题普法讲座。
本次讲座围绕房产中介合同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四大板块展开:权利瑕疵、信息披露、合同违约、户口迁移争议。徐丽丽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将法律规定转化为一线经纪人听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指引。
一、权利瑕疵:核查不到位,中介也担责
房产交易中,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是基础前提。徐律师指出,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在促成交易前,应尽到合理的审慎核查义务,重点关注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赁、居住权等可能影响交易的权利负担或权利瑕疵。
二、信息披露:如实报告是法定义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徐律师强调,对于影响房屋交易决策的重要信息,如房屋质量缺陷、曾发生重大事件、学位占用情况、权属争议等,中介不得隐瞒或作出虚假承诺。
如实披露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建立客户信任的基础。建议通过《房屋状况说明书》等书面形式,将房屋重要信息固定下来,由相关方签字确认,避免因“口头说明”产生举证困难。
三、合同违约:条款不明,易陷两难
买卖双方任意一方出现逾期付款、拒绝
一合过户,不履行交房义务等违约行为,是交易中最常见的履约争议类型。
房产交易周期长、环节多,任何一方违约都可能导致中介陷入两头受气的被动局面。徐律师提醒,居间合同中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尤其是佣金支付条件、违约情形下的费用承担、中介的协调义务边界等内容。
一份条款清晰、权责明确的合同,既是交易的“路线图”,也是发生纠纷时的“护身符”。经纪人应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必要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补充协议细化约定。
四、户口迁移争议:约定越细,纠纷越少
户口迁移问题虽不直接导致无法过户,但往往是交房后矛盾爆发的重灾区。卖方逾期迁户、买方以此拒付尾款或保证金、双方互相指责中介“没协调好”,在实务中十分常见。
徐律师建议,在买卖合同及居间服务文件中,应对户口迁出期限、违约责任、保证金监管方式等作出具体约定,并提示双方提前了解当地户籍政策,做到有约在先、有据可依。
讲座过程中,与会人员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提问,徐丽丽律师逐一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内容贴近实务、重点突出,对今后规范业务操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企业真正用得上的风险防控工具,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