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住半年才知道是凶宅,能退房吗?法院判了
买了一套二手房,住了半年才知道是凶宅。找原房主退房,原房主说:你又没问。小陈两口子攒了五年钱,终于买了一套二手房。两室一厅,80平米,总价180万。地段好、装修新,夫妻俩高高兴兴搬了进去。住了半年,有一天楼下邻居闲聊问了一句:你们住那房子习惯吗?邻居压低声音说:上一任房主的老伴在客厅上吊走的,你们不忌讳啊?小陈后背一下凉了。他回去跟老婆一说,老婆当晚不敢在客厅待了。第二天小陈去找中介。中介说:我们也不清楚,原房主没说过。小陈又去找原房主。原房主说:你又没问,我说它干嘛?小陈说:房子里死过人,这是大事。你故意不说,这不是骗人吗?原房主说:房子又没坏,死过人和房子质量有什么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房子里发生过非自然死亡,虽然不影响房屋的物理质量,但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心理感受和购房意愿。按照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这是重大负面信息。卖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不告知就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撤销购房合同,原房主退还全部房款180万元,并赔偿小陈装修损失、中介费、税费等共计12万元。诉讼费由原房主承担。第一,买房前查一下房子有没有非正常死亡记录。可以去问邻居、问物业、上网搜。第二,如果买到凶宅,保留好证据,起诉退房。法律支持你。第三,卖房的人隐瞒凶宅信息,属于欺诈。不仅要退钱,还要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