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个人出售住房后在一年内重新购房可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并非全新举措,而是对2022年出台的阶段性支持措施的延续与强化。其背后不仅体现了对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更隐含着当前房地产调控中两个关键导向:鼓励哪类人群购房?以及鼓励购买什么样的住房?
一、政策核心:什么是“先卖再买”退税?
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时,通常需缴纳三类税费: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其中:
要免缴个税,通常只有两种情形:
- 能提供完整购房原值凭证,且转让价格低于原值加合理费用
- 满足“满五唯一”条件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多套房业主,若在出售住房后12个月内于同一城市重新购置住房,则可就已缴纳的个税申请退还。退还金额与新购房屋价格挂钩:
- 若新购房价 < 原售房价,则按比例退还(如原售300万元、新购150万元,可退50%个税)。
二、三大关键限制条件,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为防止政策被滥用或用于投机炒作,该退税机制设定了三项严格限制:
必须“先卖后买”
若先购新房再出售旧房,则不符合退税条件。顺序不可颠倒,旨在确保资金真实用于改善居住,而非新增投资。
买卖须在同一城市
出售与新购住房必须位于同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例如,在上海出售房产后,仅在上海新购住房方可申请退税。此举有效遏制跨区域“套利炒房”,避免资金在热点城市间无序流动。
产权人须一致或具直接关联
出售人与新购房屋的产权人应为同一自然人,或为配偶、共有产权人等具有法律认可的直接关系。防止通过他人代持、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退税。
三、政策深意:引导市场向“改善型需求”聚焦
此次延期并非简单延续优惠,而是释放明确信号:
- 鼓励“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改善型购房者
- 支持本地住房消费循环促进二手房流通,激活“卖旧买新”链条,缓解库存压力;
- 抑制跨区域投机行为通过地域绑定和产权一致性要求,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自住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普通家庭可能仅涉及数万元退税,但对于持有大量老旧房产的投资者而言,叠加效应显著。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或将推动一批性价比高的老房集中挂牌,进一步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四、结语
“先卖再买”退税政策的延长,是当前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支持刚需与改善需求”思路的具体体现。它既是对居民合理置换需求的财政支持,也是优化住房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工具。购房者在操作中务必严格遵守时间、地域与产权要求,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XX号(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操作细则请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